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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义门陈回归庄宗亲联谊总会章程(讨论版)
作者:中华义门陈回归庄宗亲联谊总会 发布时间:2017-07-18 20:54:12 浏览次数:37631湖北省浠水县陈氏文化研究会
中华义门陈回归庄宗亲联谊总会
章 程(讨论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陈氏宗亲联谊会是由陈姓族人自愿结成的联谊性团体。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建立宗亲间沟通联谊网络,继承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爱国、爱乡、敬宗睦族,为日益壮大的经济与文化合作提供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第三条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浠水县汪岗镇陈庙河村回归庄陈氏宗祠,各分会设在本地适当处。统一会徽、字样和牌匾,必须具备标准化办公室、档案室和会议室,以方便宗亲寻根和文化交流。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本会的最高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产生理事会。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到全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提交的表决议题,须以书面形式由10名以上代表签署,并在会前15天提交本会秘书处。
第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会议地点由上一届代表大会决定,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将有关事宜提前一个月通知所有会员代表。
第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日常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推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5、决定设立专业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6、决定副秘书长和专业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7、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其职权是:
1、主持开展日常事务性工作。
2、组织协调会议的召开。
3、督促检查各项会议的执行。
4、准备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
5、对外发布新闻。
6、筹备和运作资金的收支。
7、起草或修改规章制度。
8。办理会员的入会、退会手续和日常联络等相关事宜。
9、创办会刊、建立工作网络和信息交流中心。
10、做好理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务。
第三章 会员和会员代表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包括团体和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 凡认同本会章程的陈姓族人,有加入本会意愿并经本会的分支组织同意,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有获得本会的优先服务权;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须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利益,参加内部活动,完成交办工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实行推选制产生。推选应体现地域性和层次性。其资格应是:
1、热心陈氏文化研究和敬祖亲宗的陈氏后裔的发起者和组织者。
2、在文化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果或有中级以上职称者。
3、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作出卓越贡献的各级领导。
4、优秀企业家、名牌企业和新兴企业的带头人。
5、港,澳、台和世界各地宗亲中的社团领袖。
6、社会各界知名人士。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l、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2、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文化活动,优惠订购或取得本会的图书资料。
3、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和使用本会网站的经济信息数据。
4、通过本会建立的工作网络寻求各种发展机会。
5、委托本会推荐或培训才人。
6、享有本会各类活动的承办权或赞助权。
7、享受本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具有以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决议及规定制度。
2、按时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及相关活动。
3、维护本会形象与合法权利。
4、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5、及时反映各方面意见和要求。
6、为本会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多样支持。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能履行代表义务以及长期与本会失去联系的,本会有权通过理事会议终止其会员代表资格。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l、定期出版《中华义门陈(回归庄卷)》杂志,发布综合信息,便于会员了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了解最新经济、文化和技术动态,并建立具有独立价值的数据库、服务于本会成员及单位。
2、开展会员间经济信息交流,为不同地区会员的经济活动铺路架侨,构建会员间互利双赢的发展平台。
3、广乏收集族谱和源流资料,编纂出版宗亲书刊,协助各地统一编修家谱。并利用本会的信息资源,为不同地区会员的寻根提供服务。
4、与有影响的国际团体广泛交流,定期组织本会有关人员出访和接待外国友人访问活动,加强与港、澳、台和外藉宗亲的交流。
5、独立或合作开展有助于实现本会宗旨的文化交流、教育培训、展览展示,信息服务,经济评估、艺术评价鉴赏、电子商务等活动。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1、本会成员的捐赠。
2、政府资助。
3、本会业务范围内活动收入和服务收入。
4、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第二十三条 本会财务管理遵守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财务法规,在本会理事会监管辖,确保所有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行,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秘书处。
● 中华义门陈联谊总会回归庄分会(地址:湖北省浠水县汪岗镇陈庙河)●